明朝的宦官阉党专政是历史上最猖獗的。地震与宦官阉党暴虐专权相关连。
《三千年天灾》引用《明史·樊莹传》记载了明朝一场长时间地震。明朝弘治十二年(公元1499年) 十月开始,在云南宜良地区持续发生地震。在宜良、澄州等六处同日发生震级6.8的地震,此后,或一天一震,或一旬一震,或半月一震,或一月一震,断断续续,持续了四年之久。到四年后的弘治十六年的一次余震之中,景东卫(云南今县)连续七日阴霾蔽日,曲靖还发生起因不明的连续大火,地震大火造成严重灾害,引起人心恐慌。朝廷为此派遣南京刑部侍郎樊莹前往巡视。樊莹到云南后认定天灾的发生由于地方官员政事荒怠,于是上奏地方官救灾不力,罢免文武官员达一千七百之多。樊莹于是得到朝廷褒奖,朝廷上下也一片赞扬。
不过户部员外郎席书对这场地震的起因提出更深刻的看法。据《三千年天灾》引用《明史·席书传》,席书认为:云南发生的天灾起因,如果要追究罪责,罪责不应在云南地方官员,而应朝廷与朝廷官员。整个国家像一个人体,人的元气一旦受到损害,就会在四肢显现出来。朝廷就像人的元气,地方则像人的四肢。云南发生地震,就像人的四肢发生疮疡,根源是元气的损伤。罢免地方官员,就好像元气受损,却去治疗四肢,这是本末倒置。他向朝廷上书,陈说己见:“今内府供应数倍往年,冗食官数千,投充校尉数万。斋醒寺现无停日,织造频须,赏资逾度。皇亲夺民田,宦官增谴不已。大狱招词不敢辩,刑官亦不敢伸。大臣贤者未起用,小臣言事读者未复。文武官传升,名据大坏。灾异之警,偶泄云南,欲以远方外吏当之,此何理也?”席书认为上天的警告的不是因为那些地处遥远的云南地方官员的罪责,而是朝廷内的最高统治者皇帝,以及皇亲国戚、宦官权贵的暴虐专权。
从穆宗隆庆开始到明末,明朝近三百年历史的后一百年(公元1567~1644年)中,随着明王朝的走向衰亡,朝廷也越来越走向腐败。相应地震的次数也趋于频繁震级也更强。尤其是在有宦官魏忠贤为首的“阉党”专权时,强烈地震频繁发生。魏忠贤(1568年~1627年),魏忠贤与皇帝乳母客氏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极受熹宗皇帝宠信,被封为“九千岁”,自己在民间养了不少“义子”,如什么“五虎”、“五狗”、“十孩儿”、“四十孙”等,这些人无恶不作。各地官吏纷纷阿谀奉承,为他设立生祠。魏忠贤遭东林党人弹劾,弹劾失败之后,他大肆搜捕杀戮东林党人,当时东林“纍纍相接,骈首就诛”。在魏忠贤专权最后的短短七年,即天启年间(公元1621~1627年)里,就发生6级以上地震8次,其中有2次为7级以上。在天启六年六月,山西、北京发生7级大地震和12月陕西发生6级大地震之后,明末也从此走向动乱,处于灭亡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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